根據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8﹞7號)和區委辦、區府辦轉發的《區司法局<關于建立金山區重點對象、重點領域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要求,區教育局制定了《金山區教育系統“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金山區教育系統“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
一、重點宣傳普及的涉教法律法規清單及責任部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人事科牽頭)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人事科牽頭)
5.《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基教科牽頭)
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職成教科牽頭)
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基教科、職成教科、行政審批科牽頭)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綜教科牽頭)
9.《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綜教科牽頭)
10.《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綜教科牽頭)
11.國務院《信訪條例》和《上海市信訪條例》(信訪辦牽頭)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公室牽頭)
13.《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職成教科牽頭)
14.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和《上海市教育督導條例》(督導室辦公室牽頭)
以上3-14項,還包括根據該部法律法規制定的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由牽頭科室一并予以普及宣傳。其他沒有列入重點宣傳普及目錄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由區教育局各科室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結合區教育局“三定”方案,開展宣傳普及工作。
二、項目清單
1.加強系統內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黨委(黨總支、黨支部)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定期組織領導干部開展憲法法律專題培訓,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旁聽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強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和其他教育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將憲法法律納入本區教育系統行政工作人員專業培訓計劃,作為教育行政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級)培訓、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全面提升本區教育系統行政工作人員的法治素養。
深入持續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將黨內法規教育納入黨支部學習重要內容,納入基層黨建考核內容,不斷提升全面從嚴治黨實效。
2.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設過程
健全公開征求意見和政策解讀機制,除依法不宜公開的外,規范性文件草案要通過“金山教育”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及時通報情況;發布規范性文件時,要將政策解讀作為必經程序。
及時宣傳解讀新修訂、新出臺的涉及教育業務的法律法規規章,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權利救濟方式等內容講清講透。
3.健全以案釋法工作機制
建立教育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工作機制,由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律師、法律專家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結合案件事實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加強教育系統各項行政執法業務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成高質量的金山教育行政案例庫。
4.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在“12·4”國家憲法日、金山區憲法宣傳月期間,開展全系統的憲法宣傳,充分運用“金山教育”官方網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憲法宣傳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及兒童節、教師節、消費者維權日、國際禁毒日等時間節點,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過主題演講、知識競賽、模擬法庭、文藝作品征集等多種形式,開展生動有效的法治宣傳活動。
5.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實施法治文化陣地工程,依托人大、公安局、法院、檢察院、消防局、稅務局、監所等法律服務場所和窗口,以及法律類高校、東方綠舟營地、區青少年實踐活動中心等法治教育公共空間,推進教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
實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深入挖掘教育系統生動鮮活的法治相關故事,組織發動廣大師生創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電影、微視頻等優秀法治文化作品。
6.完善法治輿論引導工作機制
在“金山教育”官方網站等新媒體陣地開設法治宣傳專欄,內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針對涉及教育行政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進行及時權威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
7.加強普法工作信息化平臺建設
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報機制,在全區教育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平臺上實時更新普法工作信息,做到教育系統普法信息及時、有效、分類上傳,為實現全區教育系統“智慧普法”匯聚數據、夯實基礎。
8.加強考核評估
加強本區教育系統普法責任制履行情況的考核評估,將普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根據有關規定,表彰獎勵或通報表揚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學校、部門、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普法責任不落實的學校、部門、單位和個人。
9.加強組織領導
將普法工作納入本區教育工作總體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明確分管領導、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各單位應主動與區教育局普法責任部門進行對接,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指導,確保普法責任制落實到位。
三、重點普法對象
1.金山教育系統各級各類領導干部;
2.教師、公務員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3.在校青少年學生。
注:詳細內容及信息以上海教育考試院_上海招考熱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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