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高本貫通)招生章程 |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 二、就讀校址 | 臨港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 ||||||||
| 閔行校區:上海市閔行區江川路690號 | |||||||||
| 工業設計、產品設計專業就讀于閔行校區。其他專業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 |||||||||
| 三、招生層次 | ■本科 |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專科起點升本科畢業證書 |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電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較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電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機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專升本”招生專業及計劃如下: | ||||||||
| 專業 |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 大類 | 普通應屆 | 退役士兵 | |||||||
| 畢業生 | |||||||||
| 第一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本科 | 2年 | 9 | 4 | ||||
| 大類 | 電機電器智能化 | 6 | 0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3 | 0 | |||||||
|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 5 | 2 |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9 | 2 | |||||||
| 第二 | 車輛工程 | 5 | 2 | ||||||
| 大類 | 機械電子工程 | 5 | 0 |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 | 2 | |||||||
| 汽車服務工程 | 8 | 2 | |||||||
| 智能制造工程 | 10 | 3 | |||||||
| 第三 | 軟件工程 | 10 | 4 | ||||||
| 大類 | 網絡工程 | 7 | 2 | ||||||
| 物聯網工程 | 4 | 0 | |||||||
| 第四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5 | 1 | ||||||
| 大類 | 市場營銷 | 9 | 3 | ||||||
| 物流管理 | 6 | 1 | |||||||
| 第五 | 工業設計 | 37 | 2 | ||||||
| 大類 | |||||||||
| 第六 | 產品設計 | 8 | 0 | ||||||
| 大類 | |||||||||
| 合計 | 150 | 30 | |||||||
| 2021年高本貫通轉段專業及計劃如下: | |||||||||
|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2年 | 不超過60人 | ||||||
| 無男女比例限制;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 八、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10號)關于“專升本”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1年“專升本”(高本貫通)。 | ||||||||
| (一)報考普通類專業考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須達425分及以上。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須達355分及以上。小語種考生若經市教委審批同意參加“專升本”,其英語四級認定為425分。 | |||||||||
| (二)考生須持有上海市或全國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或一級以上證書,無計算機證書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與上海市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同等要求的考試,成績合格方可取得考試資格。考試安排見準考證。 | |||||||||
| (三)退役士兵考生不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和計算機證書限制。 | |||||||||
| (四)報名方法:4月14日9:00-21:00和4月15日9:00-12:00考生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報名和填報志愿并上傳佐證材料。 | |||||||||
| (五)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高本貫通轉段考試招生僅限上海電機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和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具有高本貫通轉段資格的高職階段三年級學生。 |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 十、測試辦法 | (一)考試時間:2021年5月9日 | ||||||||
| (二)考試地點:臨港校區(水華路300號) | |||||||||
| (三)考試科目: | |||||||||
| “專升本”考試科目: | |||||||||
| 專業大類 | 考試科目 | ||||||||
| 第一大類 | 電工電子 | ||||||||
| 第二大類 | 機械設計基礎 | ||||||||
| 第三大類 | 程序設計 | ||||||||
| 數據結構 | |||||||||
| 第四大類 | 微觀經濟學 | ||||||||
| 會計學 | |||||||||
| 第五大類 | 計算機輔助設計 | ||||||||
| 第六大類 | 設計素描 | ||||||||
| 快題設計 | |||||||||
| 高本貫通轉段考試科目: | |||||||||
| 專業 | 考試科目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程序設計 | ||||||||
| 數據結構 |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由考試成績和校內加分組成。考試成績由所有考試科目成績相加組成,滿分150分。 | ||||||||
| (二)大學期間獲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高級(含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校內加分,分值為3分,加分分值不累計。 | |||||||||
| (三)“專升本”考試合格線為考試滿分的40%,未達合格線者不予錄取。在合格線基礎上,根據專業大類按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大類內為分數優先原則)。 | |||||||||
| (四)高本貫通轉段考生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轉段資格線。轉段資格線為考試滿分的60%或為該專業參加考試考生考試成績總平均分的70%。 | |||||||||
| (五)同分規則:按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 |||||||||
| (六)調劑規則:對達到大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被所填專業錄取、且愿意服從調劑的考生,我校將調劑至同一大類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各大類之間不進行專業調劑。 | |||||||||
| (七)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要求的考生可申請保送我校相關專升本專業。 | |||||||||
| (八)考生被我校錄取后,在入學報到前未能獲得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較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 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較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財預(2003)93號] | ||||||||
| 報名考務費標準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 ||||||||
| 1科報名考試費 40元/人 | |||||||||
| 2科報名考試費 66元/人 | |||||||||
| 3科報名考試費 92元/人 | |||||||||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卓越獎學金和篤行獎學金,大學生自強之星及相關企業的各級各類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監督。 | ||||||||
| 舉報電話:021-38223140 |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 www.sdju.edu.cn | ||||||||
| 招生處(辦)官網: zhaosheng.sdju.edu.cn | |||||||||
| 咨詢電話:021-38223045 |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加分申請提交: | ||||||||
| 1.申請方式:考生將加分申請表(可從我校招生網下載)、證書原件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zhaosheng@sdju.edu.cn。郵件標題為:專升本加分申請+姓名。 | |||||||||
| 2.申請日期: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以收到電子郵件日期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 |||||||||
| 3.考生可于發送后第二日在我校招生網上查詢材料受理進度。 | |||||||||
| (二)限報專業目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下載“2021年專升本招生專業對照表”。 | |||||||||
| (三)考生須符合考試時期上海市和上海電機學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措施要求,方能參加考試。 | |||||||||
| (四)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在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后,可對符合條件的學位申請人授予學士學位。 | |||||||||
| (五)未盡事宜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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